太白县纪委加强“统派直管” 推动派驻纪检组织高效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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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太白县纪委不断加强派驻纪检组织规范化管理建设,推动派驻纪检组织高效履职。今年1-10月份,全县23个派驻纪检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117件,谈话函询16人次,立案2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立案覆盖率60.9%,依次同比增长333.3%、128.6%、81.8%、70%、100.3%,履职质效显著提升,“探头”作用充分发挥。

找准职责定位,树立派驻权威。印发《关于规范派驻纪检组织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派驻组织的职责定位、工作的目标方法,并通过“专牌”“专章”“专文”“专证”体现派驻组织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一是统一标牌。为全县23个派驻组织设计、制作统一标牌,集中授牌后悬挂至各自室外醒目位置。二是统一公章。设定内容版式,印刻派驻组织公章。三是统一字号。规定派驻组织独立的发文字号,区分纪检监察与党政发文。四是统一证件。为23名派驻机构纪检干部统一办理工作证件,亮明身份,有力促进执纪监督工作开展。

厘清权责关系,建立互动机制。进一步厘清派驻机构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根本定位,加强与派驻组织沟通联系,探索建立“四个一”互动机制。即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委局其他班子成员向县纪委书记汇报各自包抓派驻组织工作进展情况,梳理分析存在问题,集体研究解决措施;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通报,以市考县各项工作任务为考评指标,每季度对派驻组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倒逼排名靠后的组织及时调整工作方向、比拼赶超;每半年开展一次经验交流,通过主题学习讨论、经验交流的方式促进派驻纪检干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每年开展一次述责述廉,抽选部分派驻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参与现场评议打分及提问质询,最终实现届内述责全覆盖。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目标监督。不断强化“再监督”的归位意识,逐步从“多方出击”转为“定向突破”。一是督促责任落实。探索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报告分管领域问题线索制度》,驻在部门班子成员每月向所在党委(党组)报告分管领域违纪问题线索,由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核查处理,每季度末向县纪委报告处置情况,助推了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抓住“关键少数”。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重点监督对象,以评定的重点岗位和风险环节为重点监督内容,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在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的基础上,实施“联组督查、领导督办”工作模式,即对应4个办案协作区,成立由委局班子领导任组长的督查组,对各办案协作区所属派驻组织工作进行交叉检查,有效解决了人员不足、力量薄弱问题,避免了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

严格考评奖惩,提升履职质效。通过集中学习、专题教育、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派驻干部思想建设、能力建设的同时,不断深化对派驻干部的日常监管,提升履职质效。一是开展调查走访。采取全面走访和重点走访两种方式,主动了解掌握纪检干部履职尽责和廉洁方面存在问题,督促干部找准病根、对症下药。二是开办“勇于担当话廉政”电视访谈节目。派驻组织主要负责人围绕群众关注的廉政热点话题,谈认识、谈举措,推动履职尽责。三是严肃考核问责。采取动态管理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依据考核结果动态发放办案津贴,对考核成绩靠前的派驻干部表彰奖励,优先推荐任用;对工作滞后的干部,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其约谈,并依据情节严重程度启动问责机制。今年以来,先后对38名因工作作风不实、监督不力的派驻组织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对1名派驻组织主要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使派驻干部做到心有所畏、尽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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