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太白县纪委从实际出发,针对派驻纪检组织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四聚焦”活动,充分激发全县纪检工作活力,推动监督执纪工作不断向前。
聚焦主责主业,明晰职责定位。为更好落实“三转”要求,采取“挂牌子、刻章子、明职责”等措施:一是为全县23个派驻部门纪检组、纪委制作发放统一标牌,标牌字样为“中共太白县纪委派驻县某某局(办、院)纪律检查组”或“中共太白县某某局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求悬挂至单位显著位置;二是要求派驻纪检组织印刻公章,采取独立的发文字号,将纪检监察发文与党政发文相区分;三是为全县23名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统一办理工作证。通过“专牌”“专章”“专文”“专证”,明确派驻纪检组织做为县纪委统派直管机构职责,将纪检工作从驻在单位日常工作中独立出来,夯实派驻纪检组织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定位。
聚焦目标任务,完善制度规范。为提高派驻纪检组织工作效率,探索“四个一”工作方法,即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工作动态;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通报,对派驻纪检组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倒逼排名靠后的派驻纪检组织及时调整工作方向、比拼赶超;每半年开展一次经验交流,促进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每年开展一次书面述职,对派驻纪检组织全年工作进行总评。截至目前,今年共召开全县纪检组织工作例会6次、派驻纪检组织工作汇报会2次、举办集中培训1次,有效提升了全县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加快了全县纪检工作进度。同时,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贯彻落实和工作实际,县纪委对规定的办案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细化,推动监督执纪规范化。
聚焦问题线索,形成班子合力。为进一步扩大违纪问题线索来源,探索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报告分管领域问题线索制度》,要求各镇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向单位党委(党组)报告分管领域违纪问题线索,由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核查处理,并于每季度末将报告及处置情况上报县纪委信访室。通过该项制度的推行,既促使全体班子成员更好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也丰富了违纪问题线索的来源渠道,使苗头性问题能够更早发现、更及时解决,推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走向深入。
聚焦执纪短板,探索创新举措。为促进全县纪检工作再上新台阶,在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的基础上,实施“联组督查、领导督办”工作模式,即对应4个办案协作区,成立4个督查组,对各办案协作区所属派驻纪检组织工作进行交叉检查。一是合理搭配力量。每组由委局班子一名领导任组长,抽选其他办案协作区2名纪检组织负责人任成员,抽选时按照上年考核排名情况,做好强弱搭配,夯实监督力量;二是定期进行轮换。督查组成员每季度轮换一次,实现年内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参与督查全覆盖;三是强化问题整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组组长负责联系被检查单位,督促抓好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四是促进能力提升。以交叉检查的方式让参与工作的纪检组织负责人学习了解其他单位经验做法,促进自身建设。同时,在督查过程中,抽选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也跟班县纪委查信办案,通过全程参与的方式,提升办案能力、丰富办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