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四项举措”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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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扶风县纪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不断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工作,以“四项举措”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案件线索不流失,把好了监督执纪工作的源头。

规范月度报告。针对问题线索时间随意、方式多样、内容简单等问题,县纪委规定每月25日-30日为常规性问题线索上报时间,要求委局机关各室(部)、各镇街纪(工)委、派出派驻机构等将信访、纪律审查或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以书面形式报案件监督管理室,并填写问题线索报告单,领取问题线索回执单,作为月度、季度、年度通报考核的依据。

坚持通报约谈。针对个别单位不重视从信访、工作检查中挖掘问题线索的现象,县纪委实行按月累计通报。例如:10月份结束后,分镇街、部门分别通报10月份上报新增问题线索排名情况、三季度上报问题线索排名情况、1-10月份上报问题线索排名情况。10月底,扶风县纪委对第三季度工作滞后的12家单位进行了集体约谈,形成了以3份通报传导压力,以压力倒逼责任落实的浓厚氛围。

建立三类台账。针对问题线索量大、面广、动态更新快等特点,县纪委建立完善问题线索登记台账、问题线索动态更新台账、问题线索办结台账,对问题线索分3类进行管理,按月对比台账,时时动态更新。目前,共建立了21个分线索分阶段台账。

实行督查督办。针对个别单位“一转了之”、“久拖不办”等问题,县纪委完善督查查办制度,依托协作区制度,梳理一月未回复、电话催促无结果、回复督办函模糊不清的问题线索,由负责常委带队,抽调骨干力量速查速结。10月份,共督察督办问题线索8条,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约谈函询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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