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我都是监督者,没想到今天却让反映人把我变成了‘被告’,真有点难为情!”一名纪检干部红着脸,低下头自言自语。
这是今年以来宝鸡市岐山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对9件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的一个场景。
自2018年1月13日岐山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注重从强化内控监督机制出发,在线索管理方面明确职责分工,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处置,做到调查、审理分离,形成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
干部监督对象就是要监督执纪问责的行家,这就对监督者提出更高的业务要求。监督者必须熟悉党规党纪,重程序、讲策略,规范办理流程,认真落实《宝鸡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和《宝鸡市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办法》,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前不久,收到案管室移交的反映县信访局纪检组长赵某在办理药材公司前任经理一案中存在违纪的问题线索后,岐山县纪委干部监督室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赵某到纪委接受询问,询问的过程中,发现他有对立情绪。“大家都是纪检干部,我辛辛苦苦办案,你们还给自己人找事……”赵某心里很不平衡。于是县纪委工作人员及时调整策略前去找他谈心,对他晓之以理,耐心地解说,很快取得了他的理解和配合,目前该案经初核,反映失实已了结。在县纪委向赵某反馈调查结果之后,赵某最终放下了思想包袱,很快又投入到了新的工作当中。
“接到反映县教体局纪检组长利用职权,为其妻解决职称的问题线索后,我们干部监督室主动履职,克服畏难情绪,多次去县教体局初核,提取调动文件、职称评审等书证资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该县纪委干部监督室一名工作人员深有感触的说道。
干部监督的对象是纪检干部,是朝夕相处的同事。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干部监督工作的难度,敢于监督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于干部监督室的工作人员来说,就是要过好“人情关、面子关”。就是要敢于较真碰硬,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执纪监督工作规则》程序处理。
“权力行使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要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任性”。该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会主任刘涛表示。(岐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