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麟游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市县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和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着眼助推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突出问题导向,严把纪律准绳,不断找准定位、做实措施、加强问责,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的具体措施来抓,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内设机构分工协作,抓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专门制定下发《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2018-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意见》,把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作为五个重要专项工作之一,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工作措施和要求,指导和推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推进专项治理。镇、部门结合实际,也制定相应方案,做到工作有的放矢、有章可循。
(二)强化监督检查,摸排问题线索。县纪委围绕镇和部门落实扶贫工作主体责任、脱贫攻坚指挥部专项工作组牵头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四支队伍”等扶贫干部作风建设、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先后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11次,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0条,为查办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提供了大量有效案源线索,同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促进了专项治理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
(三)着力发现问题,强化巡察监督。在对已完成的10个单位、正在开展的12个单位的常规巡察中,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内容之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转交转办。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涉及镇5个、脱贫攻坚指挥部专项工作组牵头部门14个,共发现和移交问题线索22条,提出脱贫攻坚方面整改意见建议5个方面16条。
(四)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执纪问责。县纪委统一建立专门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台账,加强分析研判和分办督办。制定《五项重点工作问题线索移送办法》,明确县扶贫办、发改局、国土局、农业局、卫计局、教体局、住建局、民政局、交通局、环保局等脱贫攻坚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牵头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中将发现的问题半月之内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线索督办制度,1-9月份,县纪委督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7件。对比较复杂、上级限时办结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县纪委直接上手,直查直办案件4件。1-10月份,全县立案查处扶贫领域各类违纪案件4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5人。加大问责力度,因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约谈领导干部65人次。县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件3次19件32人,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
(五)突出取得实效,深入“以案促改”。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在认真查找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实施方案、整改措施,力求举一反三,通过整改解决本县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类似问题。将“以案促改”任务分解细化为10个方面27条任务73项具体工作,明确牵头单位、落实单位和时限要求,实行销号报告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各项整改任务基本落实到位。深入开展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近三年来有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被查处的9个单位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镇、各部门普遍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党员干部纪律教育月活动,促进党员干部强化遵规守纪意识,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麟游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