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根据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廉政风险点,对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实行“靶向治疗”,促进脱贫攻坚中资金使用安全,减少和防范违纪违法问题。
在资金使用上做到“三管齐下”。一是建好项目库。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以产业扶贫作为重点,储备扶贫项目,根据扶贫项目安排资金,做到资金使用精准。二是加快资金下达拨付。从收到上级资金文件到资金下达拨付整个运行程序不超过18个工作日,产业发展资金拨付到各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账户,实行预付制度,各镇通过 “一卡通”直接兑现到贫困户手中,待产业完工验收报账后清算。对统规统建项目实行验收审计后报账,资金直接支付“第三方”。三是建立支出预警和联查会审机制。对资金使用按周统计、按月排名、按季通报、按年考核。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按季开展扶贫资金专项督查检查,下发提醒函、督办函及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等,对工作推进不力、支出进度滞后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在资金监管上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制度建设到位。修订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以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载体,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切实保证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产业增效益。二是公开公示到位。制定全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县级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镇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制度。三是绩效管理到位。对扶贫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和总台账管理,实现扶贫项目资金相关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全过程绩效管理。
在政策培训上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实行集中培训与上门培训相结合。纪检、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联合,逐镇开展扶贫政策业务培训,讲解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管理的程序和要求,对审计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剖析,对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进行案例剖析、以案释纪。二是下乡培训与产业兑付抽查、项目实施督查及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相结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基层指导与就地整改相结合。对督查核查出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整改到位,排降资金监督漏洞和隐患。(麟游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