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间照料中心从建设到投用只用了不到一年时间,进展这么顺利,得益于‘小微权力责任清单’制度的推行!”宝鸡市陈仓区千渭街道铁道南社区书记强毅每次谈到社区项目建设都会这样说。
为规范村级“微权力”运行,严防基层“微腐败”,自2017年以来,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聚焦基层权力界定模糊、决策随意、执行失范、监督薄弱等问题,成立调研组,围绕村干部履职行为和村级重大决策事项、招投标管理事项、“三务公开”事项和集体资产处置(承包、出租、转让)事项等权力事项,制定了能操作、可复制的村级组织11大类40项责任清单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权力清单,划定了权力边界。责任清单直接针对干部作风、项目建设、扶贫资金使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等重点整治领域,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
“连盖个公章这样的小事都有明确要求,会不会是小题大做?”“小微权力责任清单”制度设计之初,好多基层干部都有这样那样的顾虑。针对这种情况,区纪委指导各村(社区)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便”的原则,对每项权力设计运行规范和行使流程,并找准关键环节,科学编制流程图,形成了“一个流程规范权力、一套图表方便群众、一张清单接受监督”的基层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村民按照流程要求拿齐资料和手续,“看图办事”、方便快捷,村干部按照清单和流程“照单办事”、依规用权。同时,全面构建上级组织监督、纪委专职监督、村监委会职能监督、群众民主监督四级监督体系,强化监督问责,让群众亲身参与监督,切实用制度和机制堵塞漏洞、夯实基础、提升了工作效能。
“我深深感到这项制度看似戴在我们头上的‘紧箍咒’,但其实是我们的‘护身符’,是架在我们基层干部与居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虢镇街道中街社区主任王海梅由衷说到。制度运行一年多来,全区172个村(社区)共提出合理化建议165条,解决化解矛盾纠纷129个,涉及资金230余万元,为群众代办事项576项,“小微权力清单”已然成了基层干部的办事指南和居民群众的服务指南。
下一步,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纪委监委将按照2018年中央1号文件中关于“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的要求,持续深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制度保证。(陈仓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