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四措并举对扶贫领域开展常态化监督执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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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日前,石泉县梳理出责任落实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干部作风和腐败等扶贫领域易发多发的4类22个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五项监督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领域常态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实行交叉驻镇监督。全面实行各镇纪检干部不再驻村包户,专职从事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交叉驻镇监督。石泉县纪委监委从全面范围内抽调44名纪检监察骨干混编组成11个监督执纪工作组,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镇带队,采取明察与暗访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结合、全面督查与重点检查结合的方式,对全县11个镇的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常态化交叉驻镇监督执纪,有效破除基层“熟人”之困,切实提升监督执纪实效。

开展常态化巡察监督。成立2个专项巡察组,采取蹲点式、“点穴”式、压茬滚动式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村和“八办两组五保障”部门开展巡察监督。通过“明察+暗访”“巡察+查办”,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即报即核、快查快结,通过以查促改,全力护航“精准扶贫脱贫”和整县摘帽目标实现。

强化职能部门监督。石泉县纪委监委通过进一步加强与扶贫、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共享各职能部门配套的相关扶贫政策、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明确联系人员责任、具体内容、方式渠道和时间要求,重点加强问题线索移送和情况通报。对相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快速受理分办,加强督查督办,高效规范处置,及时通报处理结果。

推行“1+2”精准监督执纪。石泉县纪委监委整合监督执纪力量,成立3个精准监督执纪办案组,每个办案组均由1名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案,外加两名专职办案人员,组成一个办案专班,专职负责查办脱贫攻坚领域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领域执纪办案的专业化、规范化和实效化水平。

为确保监督实效,该县把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纳入季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量晒究”和年度纪检监察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应整改而未整改、应发现而未发现、应处理而未处理的违纪违法问题,从严追责。(石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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