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纪委监委创新推行“四账十二看”,让翻查、起底工作有的放矢,力促中央督导组“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和省纪委监委“建立四本台账”要求落地见效。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全市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775件,结案745件,处分792人,组织处理10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其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立案27件36人,查结19件,处分2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建立中央督导组移交线索台账。一看按时交办。线索领取后,尽快综合研判,确定处置方式,2日内移交至承办单位,要求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阅批,做到保障有力。二看限时办理。对重点问题线索特事特办,函询回复、情况报告、线索核查、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五项工作时限均按法定期限压缩一半。三看按时报结。中央督导组移交重点督办类线索10日、督办类15日、转办类30日报结,全程督办,掌控进度,确保线索高质量按期报结。
建立信访举报再翻查台账。一看信访举报是否全部受理。对“信访网电”等途径接收的信访举报,逐一盘点,看受理环节是否有遗漏,确保反映的职责范围内问题全部受理。二看举报问题是否转为线索。对受理的信访举报逐一研判,查看职责范围内信访举报是否全部转为问题线索,有无漏转和压信不办的问题,确保 “零留存”。三看是否件件实现闭环管理。紧盯信访举报件接收、受理、办理、督办、反馈、归档等各个环节,看是否有头有尾,办理过程是否严格规范,确保件件有着落。目前已翻查信访举报7600余件,确定与“惩腐打伞”有关的107件。
建立纪检监察案件大起底台账。一看是否将线索违规暂存待查。除确无违纪违法具体事实的线索外,一般不对问题线索留存待查,逐步实现“零暂存”。二看是否将初核件按函询处理。对有具体指向、有违纪违法具体事实的可查性线索,必须初核,禁止以谈话函询予以处置。三看是否将应立案件予以了结。不能仅就线索查问题,坚持深挖细查,有违纪问题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必须立案审查调查,杜绝“抹案子”。目前已翻查442件,需进一步复核23件。
建立问责追责台账。一看查核问题是否漏项。将已核查问题与移交问题线索内容逐一对照,看是否有遗漏,防止以核查时间为由缩小范围。二看深挖细查是否到位。对已办结案件严格审核、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严防“漏网之鱼”,确保背后的“保护伞”问题深挖细查到位。三看纪法处理是否到位。对已查结的案件,看问责追责是否涵盖到六大纪律、处分格次是否准确、处分执行是否到位。(安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