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防治腐败,白河县纪委监委紧盯关键环节,全面排查风险,健全制度机制,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
全面排查“找准”风险点。该县把“查找廉政风险点”作为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保障,通过绘图、找点、到岗、定级四步法找准找实廉政风险。第一,绘图。全县各级各部门对照职能职责,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公开栏、网站等向社会公布亮晒。第二,找点。从理想信念、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入手,采取自己找、互相查、群众提、领导点、专家评、组织审等方式,查找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廉洁或影响工作绩效的风险。第三,到岗。排查领导岗位、关键岗位、中层岗位各岗位环节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点第四,定级。组建评估分析小组,召开评估会,分析研究风险点是否找准,评估风险危害,划分风险等级,实施廉政风险常态化管理,建立防控预案,夯实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
夯实举措“防牢”廉政风险。制定《日常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综合运用参加民主生活会、政治生态研判、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12项监督方式,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提醒纠偏、源头治理作用。出台《建立派驻(出)监督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督促指导派驻机构加强对归口监督单位的监督,严格执行主体责任报告、“三重一大”事前通报、参加列席重要会议、廉政谈话和约谈等13项制度机制,有效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认真落实县委《关于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加大反面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针对典型案例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做到以案为戒、以案为鉴。
健全机制“划定”权力边界。突出 “三个重点”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执行力,使制度建设成为廉政风险防控的根本保障。突出重点对象,围绕领导干部特别是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管权等领导干部的用权风险。突出重点领域,聚焦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安全生产、政府采购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突出重点环节,紧紧抓住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及执法活动,规范约束自由裁量权行使,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县委印发《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 三重一大 ”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出台《白河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相关部门结合职能职责相继出台《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转让、注销会审管理制度》《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记录报告制度》等14个权力运行工作机制。(白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