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2021年10月以来,宁陕县纪委监委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会议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突出监督职责,结合巡察进驻,发挥派驻优势,护好群众的“粮袋子”,进一步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
强化责任自查,层层传导压力。宁陕县纪委监委牵头成立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督促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6个涉粮主管监管部门就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系统梳理、逐个盘点,全面清查辖区内涉粮专项资金、粮库、涉粮企业和个体户等基本情况,确保工作责任履行到位、政策措施执行到位。
强化监督检查,助推自查自纠。宁陕县纪委监委结合前期巡察进驻所得结果,发挥“室+组”联合监督的优势,以“监督的再监督”倒逼各涉粮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紧盯“购、储、销”三环节,集中排查“人、钱、粮”三要素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清查粮食购销领域违规违纪违法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不留盲区死角。
强化措施整改,务求工作实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宁陕县纪委监委督促涉粮部门按照“边查边改、边查边纠、边查边立”原则,将问题整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结合部门职能,全面梳理排查出问题线索,锁定数量问题、质量问题、腐败问题等易发多发风险区,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与协调小组有机衔接,进行分析研判、优先转办,快查快办、限期办结。(宁陕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