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康市汉滨区纪委监察局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依纪严把案件质量关,四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164件,区协助基层审理164件,件件达到了案件审理“二十四”字质量标准,连续四年实现“零申诉”,有效维护了党政纪律的严肃性。
一是完善规范案件审理流程,夯实制度基础。对案件的登记受理、承办、审理、制发处分决定、处分决定的执行、立卷归档等九个方面流程进行细化和规范。二是不断强化案件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定期组织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查办案件的基本常识、基本要求、基础条规,促使其尽快熟悉业务。同时实施“以案代训”,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区纪委监察局的直接指导下,参与案件的调查和审理工作,使其在实践中学习知识、增长见识,丰富经验。三是办案程序与实体并重,奠定质量基础。在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量纪严格审查的同时,对办案程序、办案文书进行严格审查,从而保证案件的调查程序绝对合法。在作出党政纪处分决定时,严格按照规定征求违纪对象所在党组织及单位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履行监察机关政纪处分申诉告知义务,严格规范处分决定的送达,从而保证案件的处理程序绝对合法。四是全面实行镇案区审。要求基层镇办纪检组织查办的违纪案件,在处分决定下达前,一律报送区纪委案件审理室予以审查,帮助基层纪检组织把好证据、定性、量纪关,正确行使处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