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七项机制确保扶贫资金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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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白河县在对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建设监管工作中,通过健全完善“七项机制”, 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扶贫资金惠民。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该县自2001年实施扶贫开发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实行县级领导联镇包抓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和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在各相关县直部门、镇和项目村都成立由主要领导直接挂帅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将扶贫资金和项目建设具体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具体责任人,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和协作性,确保扶贫开发各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是建立科学规划机制。为使扶贫开发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按照“因地制宜、因户定策、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的要求,科学制定建设规划。首先群众提项目。变政府单方面制定规划为群众参与制定规划,年初组织召开由村民代表参加的项目规划议事会,共同分析项目村发展滞后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产业建设、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建设等方面的意见,集中民智提出项目年度计划。其次镇、村报规划。各镇、村结合群众意愿、当地实际和市场需求,产业建设围绕“桑、畜、烟”三大产业质量效益提升,基础设施围绕路、水、电重点解决,社会事业围绕教育、卫生全面发展,上报项目建设规划。再次集中审项目。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镇、村召开办公会,确定当年建设项目,下达建设任务,集中人力、财力、物力进行统筹建设。

 

  三是实行项目捆绑机制。为扎实抓好项目村建设工作,要求各涉农部门在移民扶贫、生态移民、农田水利、公路建设、农电改造、东桑西移、残疾人建家等项目申报和建设,必须将项目集中在扶贫项目村上、资金使用在扶贫项目村上。每年年初,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召开资金捆绑办公会议,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协调抓好捆绑资金的落实,解决扶贫项目村各项目资金不足问题,有力推进了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四是强化项目监督机制。为保证项目进度、项目质量、项目效益,县扶贫办领导干部联片抓点示范,业务干部包村包项推进,常年进村入户具体督促指导项目建设,改变了项目实施监管不力的状况,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是创新资金管理机制。为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切实做到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地发挥扶贫资金效益,该县制定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建立扶贫资金专户,实行扶贫资金村、镇、县三级报帐制度。扶贫项目村资金实行物资供给办法,各项目村凭调拨单到物资供应部门直接提货,由物资部门凭项目村调拨单到县扶贫办报帐。凡到村到户物资必须由村、户签字盖章,县扶贫办包村干部审核,各镇一把手签字后方可到县扶贫办报帐,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足额到户到项目,有效地避免了截留、挤占、挪用现象发生。

 

  六是推行群众参入机制。扶贫项目村建设是以群众投入为主,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投入的“参入式”建设项目,通过国家财政扶贫的有限资金来吸引各种社会资金捆绑投入。群众是投入的主体,动员组织群众投资投劳,通过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达到生产、生活条件的明显改善,公益、公共项目的有效改变,经济收入的持续增长,生活质量的逐步提高,变“要我干”为“我要干”。

 

  七是严格目标考评机制。扶贫项目村资金少,量化项目多,建设任务繁重,标准要求严格,为使此项工作真正做实做好,县委、县政府及时把扶贫项目工作纳入各镇年度工作考核,同时严明“事不过三”督查纪律,以此督促扶贫项目村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加大了各镇对扶贫项目村工作的力度,增强了各镇对扶贫项目村工作的责任感,有力推动了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进程。

 

文章来源:白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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