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完善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化解群众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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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岚皋首批廉租房建成,并从5月18日开始了申请登记工作。针对部分低收入群众担心“无法租住廉租房”的情况,该县按照“以租为主、以售为辅、租售自愿”的原则,完善了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确保符合廉租房保障的对象享受到廉租住房优惠政策,分期分类解决全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6月2日下午,岚皋县廉租房建设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会议,针对部分低收入群众的担心,要求县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运作,不折不扣落实廉租住房政策。县廉租房领导小组责成县级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以租为主、以售为辅、租售自愿”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操作办法,把好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审定等环节,保证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到国家的廉租住房优惠政策,优先保证最困难的城镇居民先有房住。

    当天下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发出《岚皋县首批廉租住房出租的补充通知》,并于6月3日启动首批廉租住房出租申请登记工作。同时,成立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检查组和政策宣传组,于当天分别到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和街道、社区,宣传廉租住房政策及管理办法,化解了群众担忧,展开了工程质量安全、建设进度检查督促工作。

 

文章来源:岚皋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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