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网上公示“廉政账户”增强反腐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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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利县纪委在中国农业银行开设了“中国共产党平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资金专户”,并在网上公布帐号,进一步拓展反腐败途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反腐败的力度。

“廉政账户”适用于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基层单位、村“两委” 干部。主要针对各种原因未能拒收和难以退回的现金、礼金及礼品、实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处理所得款项。在缴存方式上,采取个人或单位在收到现金、礼金、实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之日起一个月内交到县纪委,由县纪委财务室工作人员登记后,向上交人开具《廉政证明》,由交款人妥善保管。上交的实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由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工商、税务、物价等相关部门按照标准进行折价。现金、礼金及折价款由县纪委统一缴入廉政账户。

“廉政账户”由平利县纪委负责廉政帐户的监督和管理,每月末与银行对账、统计,每季度集中结算缴入国库。同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银行等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上交人员个人信息和廉政账户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查询廉政账户。确需查询的,必须征得县纪委监察局同意。该廉政账户的网上公示,为平利县加大反腐力度,形成“人人崇廉”的氛围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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