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石泉县由于受“7.18”洪灾影响,省、市为“三无”户分配调拨了115552斤成品粮安排供应。为做好救灾粮供应的调拨入库和出库工作,县、局纪委严明了救灾粮供应的有关工作纪律。
一是要求粮食企业提高对救灾粮供应工作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扎实实做好救灾粮接收入库和供应的出库发放工作,严格杜绝各类违纪问题的发生;二是加强对救灾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企业领导安全包抓责任制度,做好日常管理记录,严防坏粮、虫蚀等问题发生;三是严格救灾粮接收入库和出库发放的手续,认真做好称量器具检查校验工作,严格检斤验质手续,主动向生产厂商索取质检报告单存档,粮食出入库均实行经办人签字负责制,以确认粮食出入库数量和质量。粮食发放出库时必须做好日志记载,确保粮食出库手续完备,安全出库。在接收粮食入库、发放出库中出现的不明事项应当及时进行报告,以便妥善处理。
文章来源:石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