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对“吃空饷”问题重拳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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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由汉阴县纪委、组织、编办、公安、监察、财政、人社等七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对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重点清理财政供养的10种人员:停薪留职、离职未销户及自动离岗、长期旷工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但未销核工资,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己故或失踪仍由家属或利害关系人继续领取工资、离退休费及养老金人员;虚报多领、冒领工资津贴和补贴人员;到龄不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工资人员;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私自离职经商,但仍领取工资人员;受纪律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处理仍领取工资的人员;下岗人员由社保发放内退职工生活费,后又上班由财政供养,同时领取内退职工生活费和工资的人员;以其他形式违规领取财政工资的人员及单位。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在逐一对照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的基础上,严格排查“吃空饷”人员,对存在问题认真纠正处理,一是一律停止支付“吃空饷”人员的工资及相关福利;二是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将财政下拨的“吃空饷”人员的相关费用上缴财政;三是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吃空饷”人员办理核销工资、退休养老金和编制等手续,建立健全干部职工与薪金对应的动态信息数据库,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制度及干部职工动态管理制度,规范进人程序,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对因调整、死亡或失踪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核销。四是建立监督举报制度。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举报信箱,注重网络舆情的收集、整理、研判和处置,认真调查信访举报案件,严肃处理相关人员。五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存在“吃空饷”问题的单位凡能积极纠正存在问题的以及“吃空饷”人员凡能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退还违规领取的工资和福利补助的,可不予追究,对于存在“吃空饷”现象的单位,凡不如实自查自纠,清理工作走过场的,对“一把手”实行问责,经群众举报并查证属实的“吃空饷”人员,除退还已领工资和相应的福利补助外,还要予以党纪政纪处理。

文章来源:汉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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