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严格督促检查,全面完成阶段目标任务。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对照8个方面39项具体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认真做好滚动排查、滚动整治和重点领域环节专项治理及各项法规制度的完善工作。项目建设单位要继续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项目进行“再排查”,抓好自查整改。监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审批、核准、备案和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整改。主管部门对补办手续的项目,要提高审批效率,及时受理和审批整改单位报送的申请文件。7个牵头部门要逐条梳理问题,建立台帐,做好分类处理,限期整改,确保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二是狠抓案件查处,严惩工程建设腐败问题。认真执行《镇坪县影响和损害投资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重点对项目管理、施工、监理等相关人员进行法规纪律教育,继续向重点项目派驻监察室和监察员,规范操作程序,着重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执行办案工作责任制、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等相关制度,积极与公安、检察、审计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有关室的协调,集中力量突破典型案件。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查找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治理措施。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案件。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高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实现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初步形成覆盖全县的工程建设信息共用共享机制。建立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制度,在全面推行《镇坪县国家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迅速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基本程序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机制和制度。
文章来源:镇坪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