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查办工作水平,该县召开纪检监察案件工作会,对各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就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审理等业务进行了培训。
今年,该县按照“实现一个目标”(案件总数不减、自办案件上升)、“打造两个亮点”(《案件主办人制度》和《异地联合办案暂行办法》)、深化三项工作(做好案件治本工作、在查办案件中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督办和考核)、抓好“四项活动”(一是开好查办案件工作会、二是举办优秀案件主办人和协办人评选活动、三是举办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四是举办查办案件系列培训讲座)的目标和任务,积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继续推行领导包案工作制,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有回音,努力实现初核率100%。
会上,县纪委常委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实际,从执法监察、纠风工作、信访线索和案件审理等方面围绕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做了专题发言。
文章来源:(平利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