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白河县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对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等方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白河县严肃整治领导干部作风的“六条规定”等,严禁以各种名义赠送纪念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或滥发实物;严禁组织相互宴请、茶话、联欢等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的邀请,参加各种宴会、庆典、节会和娱乐等活动;严禁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组织宴请和游山玩水;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加赌博。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着力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救灾救济等惠农款物兑付和发放的监管,确保救灾救济等惠农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强调,各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等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检查,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防范。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及时发现违法违纪违规线索,严肃组织查处,严格执纪执法。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管理,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的车辆全部封存停驶。对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的,要从严追究纪律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白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