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纪委对汉滨公安分局37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集体前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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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安康市公安局纪委书记邓涛代表市公安局党委和纪委就领导干部加强自身修养、带头廉洁自律,对汉滨公安分局37名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同时对新任科级领导干部提出八条要求:一要讲政治。要求新任科级领导干部不折不扣地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坚定理想信念,做到令行禁止。二要讲学习。要求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必须以更加认真的态度、更加紧迫的使命感,去努力学习,深入思考,坚持不懈地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胜任工作要求。三要讲团结。科级领导干部作为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的带兵人,要带领民警完成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繁重任务,就必须倍加顾全大局,珍视团结,维护稳定。四要讲责任。要求新任科级干部要牢记自己的身份、职责,增强责任意识,承担完成所管理部门工作目标和队伍管理的双重责任。五要讲奉献。要求新任科级干部带头树立正确的从警观,弘扬人民警察奉献精神,恪守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六要讲自律。要求科级领导干部增强纪律观念,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诱惑下不能丧失公安民警应有的操守,背弃做人的原则,甚至“失去阵地”,落入犯罪的深渊。七要讲廉洁。要求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从身边发生的腐败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始终保持人民警察的高尚情操和革命气节,在党员民警中发挥表率作用。八要抓工作。希望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到新的工作岗位后,抓紧熟悉各方面的情况,尽快进入角色,集中精力抓工作,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文章来源:安康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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