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拓宽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实施范围。将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公路建设与房屋建筑装修等纳入有形交易市场,实行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和业主与施工单位签定廉洁责任状制度。今年实施招投标的建设工程154项,节约资金1754万元。二是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出台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管理办法》、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执法监察《实施方案》、《土地储备暂行办法》等。全市“招拍挂”出让经营性土地119宗、面积1476.21亩,获取收益2.65亿元。三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定《部门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市直单位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定点采购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市监察局会同财政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解决政府采购目录管理、采购程序及监督办法等问题。今年政府采购额25000万元,节约资金2965万元。四是完善产权交易制度。实行政府集中处置调配国有资产,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公开拍卖,收入集中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最大效益。市直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国有资产3宗,实现增值560.87 万元。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