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纪委在案件管理工作中,不断强化安全措施,案前注重预防,案中强化监督, 案后实施跟踪,确保办案安全。
一是案前注重预防。平时注重对办案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两规”、“两指”等法规制度,增强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办案意识,树立文明办案理念。
二是案中强化监督。2010年以来,县纪委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案件主办人制度》、《协作区办案暂行办法》等制度,明确了委局领导对所挂包的案件工作负总责,案件主办人对办案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并对办案场所是否符合要求,调查取证是否按规定执行等情况强化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是案后实施跟踪。每年由分管案件的副书记牵头,组织案件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办案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每一个信访件的受理、初核、立案和审理各环节,要求严格按《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保密规定》和程序办理,制定周密的安全防范措施,纳入动态管理,并作为年终考核量分依据。
文章来源:汉阴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