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近日,汉阴县制定出台了《汉阴县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全面加强依法行政。
据了解,该制度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可以向县政府法制办和县监察局投诉举报,受理单位在自受理投诉举报事项之日起30日调查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一是发现行政执法人员未持有或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执法的;二是认为行政执法机关不允许或不听取当事人申辩,或申辩后加重处理当事人的;三是认为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告知听证、复议或者诉讼等救济权利的;四是认为行政执法机关违法收费或者违反罚款收缴分离规定的;五是认为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侵害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六是认为行政执法人员态度蛮横,不文明执法,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七是行政执法人员有向当事人索要财物行为的;八是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依法执法或不依法定程序执法的;九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投诉举报的其他行为 。
文章来源:汉阴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