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利县通过在全县11个镇,73个部门中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效控制和预防了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推动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部署到位,抓点示范稳步推进。结合廉政教育、廉政承诺评议等活动要求,及时印发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全县各镇、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参加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动员会,要求各镇、各部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廉政防控管理工作。各单位纪委(纪检组)主动协助党委(党组),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县纪委监察局重点抓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检查、和督促落实。按照“手中有典型、胸中有全局”的思路,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确定城关、长安、老县3个镇党委,组织部、县法院、公安局、财政局、人劳局、城建局、国土局7个部门党组织共10个单位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示范单位,由县纪委常委分别负责包抓督办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促进全县各镇、各部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工作的扎实开展。
深挖细找,认真排查廉政风险。按照“梳理履职用权业务流程、明确职责、找准廉政风险点和风险表现形式、组织审定、公示结果”的思路和顺序,采取“自己找、同事提、群众帮、领导点、组织审”等方式,从权力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条件和因素,分别进行廉政风险及其表现形式的分析、排查。各单位按照要求,对单位和个人查找出的风险点、制定的防范措施进行认真审核,对审核不过关的,要求责任人进行修改,直至风险点查找准确、防范措施严密,并通过网站、电视台、党务政务公开栏等途径进行公开公示。通过深挖细找,全县各单位共查找出廉政风险点1140个,为制定防控措施找准了着力点。开展以“我的风险点在哪里,我的风险点有哪些”为主题的讨论活动,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职工围绕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社会环境风险等方面,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通过个人自查、相互评查、集体排查、领导审查等多种方式,积极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查找单位廉政风险、科室廉政风险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并依据风险发生可能性和危害性的大小,确定风险等级。
加强教育,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前期预防,在教育上下功夫。从加强党性修养、思想道德建设和制度机制建设层面主动做好防控,最大限度地从源头预防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隐患。以《廉政准则》为坐标,为底线,为标尺,深入开展权力观和廉洁从业教育,教育引导公务员和其他公职人员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坚定性,自觉地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并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制定完善的防控措施,核定权力清单,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有效地预防不廉洁行为发生的几率。
健全制度,堵塞职权运行漏洞。以控制廉政风险为保障。建立廉政风险体系,把廉政风险防范内容和范围、履行岗位职责义务和责任、廉政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罚等形成工作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作用。推进制度建设,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在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体系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消除产生腐败的隐患,从源头上防止权力腐败,形成全员倡廉维廉的良好氛围。分类整理,科学制定防控措施。各单位在自查、审定的基础上,将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按照决策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财务(事务)管理权等分类进行汇总,提交单位领导班子征求意见,根据风险点发生机率高低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大小,按照风险等级评定要求,拟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到目前为止,全县绘制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279个,制定防控措施1036条,各镇、各部门建立了廉政教育、风险提醒、动态管理、预警纠错等制度,初步形成了集排查、防控、管理于一体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职责,规范权力运行过程,从源头上堵塞公职人员违法违纪违规的漏洞。如县法院探索建立了廉政保证金制度;县财政局实施了财政资金精细化管理;县社保中心推行了“业务经办人员审核、财务人员复核、中心主任最后审签”的三级联审程序等创新性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有力推行,提升了群众满意度,有效促进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开展。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立推行,使党员干部普遍经受了系统的廉政风险教育,牢固树立了“有权力必有责任、用权力必有风险”的理念,增强了知险、查险、防险意识,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规范和减少了自由裁量权空间,公开办事程序,实现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促进了权力的阳光运行。广大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作风明显转变,群众来信来访明显下降,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明显减少,为促进全县经济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