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派直管”催生新活力
——岚皋县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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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岚皋县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对县级部门纪检组(纪委)实行“统一派驻、垂直管理,集中办公、全面覆盖”,重新焕发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新活力。改革短短半年,各派驻机构累计开展各类廉政教育活动20余场次,监督检查“三重一大”事项20余件,开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30余次,初核各类案件线索5件,配合办理案件16件,对57个县直部门“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形成了预防更有效、监督更到位、惩治更有力的“新常态”。

理顺体制 “异体”监督显“威力”

“过去,部门纪检组只有一个人,只能与部门‘伙着干’,多数纪检组长在部门还得分管一大块业务工作,往往是种了别人的‘自留地’,荒了自家的‘责任田’,有的甚至几年都办不了一个案子,执纪监督基本上流于形式。”岚皋县安检局原纪检组长王能习说。

为有效地将监督主体从决策主体、执行主体中独立出来,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撤并了原有县级部门纪检组(纪委),结合部门单位性质、监督对象属性和人员编制特点,按照“关联度相对较大、工作量大体平衡”的原则,分别设置党群、政府综合、农口、文卫、工交财贸5个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和联系全县97个县级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既厘清了使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又实现了对包括党群系统在内的所有县直部门的派驻监督全覆盖。

各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分局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部门原任纪检组长统一调配到各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实行集中办公。工资福利、考核奖惩、教育培训等划归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工作经费按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标准统一预算。统派直管后,各纪工委确定工作人员6名,明确1名原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负责日常工作,县纪委1名班子成员联系1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切实改变了各部门纪检组“一个机构一个人”的现状,集中人员,整合力量,形成“拳头效应”。

“这次改革实质上是重塑了监督主体,彻底将过去部门党委与纪委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转变为‘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岚皋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唐培安说。

改革后,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都必须自觉接受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检查,积极支持、配合和保障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行使职权,重大事项及时书面报告、重要会议及时通知参加、重要文件及时抄报送达、重要情况及时通报知晓,主动把自己置于纪委监督之下。

聚焦主业 规范运行有“章法”

实行集中办公,使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不再涉及原单位任何业务工作,把全部工作精力都集中到纪检监察“主业”上来。该县纪委监察局及时研究制定出台了一套科学完备的运行机制,明确规定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基本的职责就是“执纪监督问责”,主要承担监督检查所辖部门及其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制度,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员干部廉政勤政,选拔任用干部,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排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线索;调查非县管纪检监察对象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参与核实党政领导班子及县管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对有关工作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监督不失位、不缺位、不错位。实行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分工联系派出(驻)机构工作,县纪委各室进行业务指导,各派出(驻)机构每季度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一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终向县纪委监察局书面报告工作。加强考核评议,对派出(驻)机构工作和干部考核纳入委局统一组织实施,定期进行考核述职评议,对要情不报告、监督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严重后果的,严肃进行问责。

据了解,新成立的各纪工委监察分局积极探索创新,通过驻点巡查、制度审查、专项检查、听取汇报、参加会议、工作纪实、集体或个别谈话、召开联系会议、实地走访考察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权力运行的重点监督和经常性监督,切实发挥监督作用。

“每个重大节日都隐藏着一些不廉洁行为发生,但每个节日都蕴涵着丰富的廉政文化内涵,充分挖掘这些廉政文化思想,针对每个节日‘增加’一套廉政教育方案,可以有效‘减少’一些腐败行为!我们党群口结合实际适时推出了党风廉政教育节庆‘加减工作法’,同时还通过聘请‘隐形义务监督员’、建立党风廉政监督信息平台等手段,让监督更扎实更有效。”党群系统纪工委负责人钟昌斌介绍说。

协同作战 “重拳”出击见“成效”

新机制催生了新活力。前不久县委党校召开校务会研究校舍改造、教学设备采购等重大事项及时主动通知纪工委派员参加会议并进行监督。实行“统派直管”后,县纪委监察局对原各部门纪检组长实现了统一调度,各纪检组长协同作战、各尽其能、各负其责,对各部门类似这些“三重一大”事项将执纪监督的深度渗透到所负责部门的具体决策和执行过程中,极大的提高了战斗力和监督实效。

“我们集中办公后,工作任务很单纯,日常主要任务就是执纪办案和监督检查,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所有工作成效也只能在这方面来体现!”财贸系统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人曾宪政说。

据统计,截至目前,各派出机构对领导干部报告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达20%,参与各单位民主生活会90余场次,建立廉政信息档案260余份,开展专题廉政教育讲座20场次。对全县15个镇和63个县直部门党政 “一把手” “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约谈了单位的主要领导2名。部门主动约请监督60余次,送审重大决策方案16件次,派出(驻)机构提出改进建议6项。开展集体或个别谈话290余人次,对中层干部调整、重要干部调动进行过程监督6批次,提出改进工作建议3项;对财政资金下发、项目合资合作事项等进行监督。严格招投标管理,强化土地出让等工作的监督,对12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对57个县直部门2013年元月至2014年8月 “三公”等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上半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近25%,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节约资金290余万元,物资采购节省资金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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