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纪委监察局把案件质量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来抓,要求办案人员树立大审理观念,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规范化水平。
一是案件指导到位。委局将案件审理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部署纪检监察工作时,对案件审理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考核。县纪委书记经常过问案件审理工作,明确要求“不经审理的案件,纪委常委会不讨论”,大力支持审理室正确履行职责,排除干扰,秉公办案。同时,明确一名纪委副书记和一名纪委常委分管案件审理工作,要求直接参与研究、分析案件审理情况,帮助审理室把好案件质量关。
二是解决问题到位。委局先后为审理工作配备了笔记本电脑、档案柜、资料书籍等,积极为审理工作创造条件解决实际困难,并采取多形式多途径,送审理干部到中纪委参加培训,不断提高审理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审理业务水平。
三是组织保障到位。对一些案情复杂的案件,主要领导亲自出面做好协调工作。对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书记、常委具体指导,排忧解难。经常有审理补证外出的,分管领导亲自出面,积极联系,安排车辆,切实做好后勤保障。
文章来源:石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