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一折通”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兑付运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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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自2009年9月实行“一折通”兑付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以来,开设“惠农补贴资金集中兑付专户”,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县级统一代发,全省通存通兑,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兑付各类涉农资金8166.62万元。

 

    县委、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和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监察、审计、农业、林业、信用联社等为成员单位。在县财政局设立兑付中心,抽调3人办公,各镇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兑付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对每兑付一项资金都对受益户进行了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县财政局先后召开10余次局务会议,专题研究、安排此项工作,召开4次培训会议,对各相关主管部门和乡镇业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印发了石泉县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兑付工作手册。

 

    运行两年来,各级严把审核关,严格按制度按程序办理资金兑付。惠农资金兑付前,项目主管单位和财政部门将补贴项目资金指标下达到各乡镇,乡镇对资金的种类、数量、金额等进行审核并在镇村两级分别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造册报县主管部门审核,送县财政局相关股室复核,转惠农补贴兑付中心,兑付中心对报送的当期分户发放清册和电子数据全面核对后,将资金由代发金融机构直接打入农户“一折通”存折。在资金兑付过程中,严格按照“六到户”、“七不准”工作纪律,即政策宣传到户,资金分配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单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不准擅自改动通知书的数额,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农户的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集体组织代领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不准虚列补贴对象套取资金。并按照“一户一折一号”的原则,在信用联社为全县42404户农户开设了惠农补贴“一折通”存折,在存折上统一加盖“惠农陕字一折通”印章,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

 

文章来源:石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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