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坚持按照“先行试点、总结完善、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试行全省的村级民主监督管理制度。近日,在汉滨区县河乡第一个村级民主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
8月18日上午,汉滨区县河乡机关会议室,18位村民代表经过讨论、表决通过《县河乡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后,在汉滨区纪检委、汉滨区委组织部等监督下,以不记名方式投下了神圣的一票,最终选举产生出了的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
据了解,开展村级民主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群众民主监督的作用,不断创新和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成立后的各村级民主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1000人以上行政村设委员4名,通过村民代表选举产生,村民监督委员会将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包括财务收支、征用土地补偿收支、农民承担的各项税、费、劳务,宅基地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安排等,并同时对村民委员会决策、村干部廉洁情况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文章来源:汉滨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