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至24日,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在咸阳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郭永平、副省长吴登昌出席会议并为受表彰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我县在此次大会上被评为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县委书记何邦军代表平利县委、县政府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该县委、县政府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一手抓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一手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和促进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一是坚持以落实责任制为龙头,切实加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二是坚持以抓示范点为导向,努力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开展。创建了西起老县镇凤桥村、东至长安镇张店村、全长63公里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百里长廊示范带”。实现了“五个目标”,即班子廉洁、经济发展、群众富裕、风清气正、社会和谐。三是坚持以增强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为重点,不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四是坚持以制度和机制建设为关键,从源头上强化基层反腐倡廉工作。在“管人”上,对乡镇干部实行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对村干部实行“两推一选”和村委会村民直选,出台了《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定期民主测评办法》,切实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在“管权”上,着重建立和完善了乡镇、村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增强了透明度,有效防范了权力失控和滥用;在“管事”上,全面实行了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在“管钱”上,普遍实行了乡财县管和会计委派制度、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及“一事一议”制度,成立了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小组,坚持定期向群众公开,基本做到了理财规范、群众知情、监督到位。五是坚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核心,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该县通过推进组织建设、创新工作载体、完善制度建设和健全监督机制,有效地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另外,在此次大会上该县兴隆镇兴隆寨村支部书记朱永洲被评选为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文章来源:平利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