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推行“十项制度”优化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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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十项制度”,迎商、亲商、安商,是石泉县全民招商、招商引资,促进经济社会率先突破发展的举措之一。这一做法,受到安康市投资环境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好评,并以专刊形式转发各县区学习借鉴,推动全市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实行快捷服务制度。为确保招商引资项目落得下、建得成、见效快,推出了“四个一”快捷服务制度。
    政策一看明。印制《招商引资“明白卡”》,把招商引资政策、办事程序印成卡片发放给招商引资企业,搭建起了“公正、透明、高效、快捷”的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平台,打造了“审批少、程序简、办事快、费用低、服务全”的发展环境,确保了招商引资项目“引得进、落得下、建得快”。如客商需接通互联网络、固定电话和有线电视的,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所涉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接通;需接通水、电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手续一窗办。对招商引资项目,只要报批材料齐全,由引资单位接受委托一个部门去代办企业所需的全部手续,在完成各项前置审批后,县计划、国土、城建、乡企、环保、工商、电力等部门实行“一条龙”审批、一站式服务。
    交费一卡通。对在一个部门的多个窗口缴费的企业,可在该部门的任何窗口一次性缴纳所有费用,简化收费程序,为企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交费途径。
    包抓一套人。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人大主任、县长、政协主席为副组长,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分管工业和招商引资的副县长及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投资环境领导小组。并对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 “一个招商引资项目、一名县级领导牵头、一个部门负责、一套班子服务、一抓到底见成效”的领导包联包抓制度,从项目洽谈、计划立项、用地环保、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到开工建设都由包联领导和责任部门全程服务代办。
    二是实行公开承诺制度。县优化投资环境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全县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单位),对县委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兑现和服务事项采取会议、文件、视频、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去年有15个部门在县电视台公开承诺,今年又有10个部门在电视上公开承诺。强化社会各界对行业部门的监督力度。
    三是实行宁静生产制度。每月1—25日确定为企业“宁静生产日”的制度,除依法征税、安全生产检查、环境监测以及特殊需要的专项检查外,严禁到企业进行检查,让企业有一个安静有序的生产环境。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到企业检查要报请县优化投资环境领导小组批准,未经批准的执法部门,企业可拒绝接待。县级以上行政执法单位来县检查的,县级对口部门负责协调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由主管单位领导陪同方可进行检查,检查时要填写检查情况登记表。
    四是实行填写回执制度。在为企业办理落户相关手续时,受理单位要填写办理情况回执单,以确保在规定或商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回执单成为落实限时办结制的有效措施,若未按回执单规定时间内办理,企业可凭回执单向县优化投资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
    五是实行首查不罚制度。对首次检查发现有违规的现象,但未造成违法、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安全事故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只进行教育,限期改正,免于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或较轻违规行为,只纠错、不罚款,提出限期进行整改意见。
    六是实行收费登记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在按规定向企业收取相关税费时,必须在“企业缴费登记册”上逐项登记,并出据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和开据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凡拒绝登记或不开正式票据者,企业可拒绝缴费。
    七是实行行为规范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要求执行“十个严禁”。除依法征税、安全生产检查、环境监测外,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严禁在办理手续和执法检查时吃、拿、卡、要;严禁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变更收费项目、罚没范围、标准,或者收取服务性费用不提供服务和将职责内的无偿服务变为有偿服务;严禁对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标准收费;严禁强行向企业拉赞助或违反规定摊派钱物;严禁强制企业接受指定性服务或指定地点购物进货;严禁强制企业定购书报刊物(党报党刊除外)、音像制品或购买指定产品;严禁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情况下,要求企业接受考核、评比、评优、达标、升级、排序等活动;严禁强制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严禁有其他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侵害合法权益的行为。
    八是实行人文关怀制度。对招商引资企业实施人才优先、平安保障、子女就学、户口迁移等人文关怀制度。如规定人事部门优先为企业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在社会保险、子女上学优先择校加分等方面都有相关规定。公安、司法部门要为外来投资企业保驾护航,确保外来投资者人身财产安全。积极筹划“健康咨询热线”和医疗专家巡诊,切实解决外来客商和企业职工就医难的问题。
    九是实行环境监督制度。推行向重大项目派驻监察室和向重点企业派驻投资环境监督员制度。2008年以来,向十(堰)天(水)高速项目部和西汉高速两河连接线工程派驻两个监察室,向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派驻投资环境监督员64名。负责向企业宣传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治理投资环境办法,协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对全县各单位的行政行为和服务效能进行“全天候”监督,依法查处影响和破坏投资环境事件,对情节严重的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察局立案查处。仅今年上半年,共协助、协调解决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问题32件。
    十是实行重奖严考制度。设立招商引资奖励专项资金,对招商引资成功人进行奖励。按照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凡被评为先进的部门和乡镇,在年度综合考核中奖励加分。县上规定,如果一年被有效投诉两次,或有两次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部门,列为行风评议不合格单位;由优化投资环境办公室牵头,每年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对所有涉及境外客商投资行政管理的部门进行行风民主测评评为不合格单位的,取消其文明单位称号,并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安康市影响和损害投资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被有效投诉的工作人员给予待岗处理,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给予以相应处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或警示训诫谈话。连续两年行风评议列为不合格单位的,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不受奖,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免职的处理。同时,按照《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要求,通过受理投诉、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了解情况,严肃查处推诱扯皮、办事低效、违反承诺、作风粗暴、纪律松弛等行为。
    栽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推行“十项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成绩斐然。2008年以来,引进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36个,签约资金16.3亿元,新上规模工业企业6户,新上投资50万元以上非公有制企业32户,特别是十(堰)天(水)高速援建工作被省高速集团称为“石泉模式”。

 

文章来源:石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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