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五项机制推动查办案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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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纪委在案件查办中建立五项机制,既打“老虎”,又拍“苍蝇”,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1年来,全县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8件,给予68人党政纪处分,挽回经济损失250余万元。

一是建立反腐败案件协调领导小组,形成办案工作合力。成立由纪检、公安、检察、审计和民政等部门组成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各执纪执法单位办案工作。2012年,该县广佛镇某村群众集体到县纪委上访,反映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腐败问题。县纪委成立调查组,协同公安、检察院等机关及时查处,追缴违纪资金5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建立信访举报受理机制,规范信访件核查标准。建立信访举报“三查两议一提醒”工作机制,“三查”即署实名件必查、上级批准的必查、群体事件背后的利益驱动因素必查;“两议”即没有署名的信访件和网络等媒体舆情反映的问题,纪委牵头与相关部门一起碰头商议;“一提醒”即对涉及工程建设和重大社会活动的有关人员进行警示约谈、廉政提醒。2012年至今,全县共受理上级转办件8件,署实名举报件9件。

三是建立办案协作机制,整合基层办案力量。将全县11个镇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当某镇存在严重经济违纪案件或查处有难度的案件时,当地镇纪委就可以直接向县纪委提出协作区办案申请,县纪委即可从协作区内其他镇纪委抽调人手参与办案。变过去镇单独作战为协作区各镇联动办案,增强了案件查处办量。协作区办案机制建立以来,全县各镇共协作办案28件,充分显示出了协作办案的强大优势。

四是建立受处分人员教育回访机制,努力教育挽救干部。制定出台《平利县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对受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定期开展回访教育,详细掌握回访对象的思想状况,坚持关心、鼓励、疏导、帮助四结合,使其把改正错误的愿望化成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2012年以来,先后回访教育32人次。

五是建立办案效果扩展运用机制,强化治本效果。督促发案单位认真分析原因,找出薄弱环节,监督其完善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两年来,共督促发案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34项。同时,将典型案例整理归类,在各类廉政教育会或培训班上,通过开展以案说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专题教育活动,达到惩处和预防、治标和治本的双重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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