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员和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石泉县进一步完善“村三务”公开机制,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
明晰公开内容及责任人。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内容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村三务”公开的重点,强调了党务方面的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及工作分工、“双承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发展党员及积极分子、后备干部培养情况;村务及财务方面的占用补偿及分配,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临时救助,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初评,村级财务收支和往来明细账目。并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党务公开及“村三务”公开的督促。村主任负责村务及村财务的公开。村监委会主任负责监督检查“村三务”公开情况。
灵活公开形式及时限。进一步灵活公开形式,公开栏作为主要公开形式,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为辅助公开形式,广播等为其它形式,既要求做到公开形式的灵活实用,又杜绝了公开地点的随意无序。针对不同的公开内容限定公开时限,例如党员承诺一类的公开长达一年,财务公开一季度一更换,同时强调具体事项公开时间不得少于7日。
实行公开备案。要求负责“村三务”公开的责任人,在发布公开内容的同时,需将纸质公示内容复写或复印、拍照一份存交村监委会主任。每季度的月末由村监委会主任将村公开内容的复印件等交存件报镇纪委备案。镇纪委根据季度工作安排,对各村公开的情况进行察实,并反馈情况,对应公开未公开的提出限期公开要求。
该机制的完善,保证了“村三务”公开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的履行,有效地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