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夯实责任突出特色 奋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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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岚皋县纪委从夯实“两个责任”、深化作风建设、提升执纪效果、加强巡察监督出发,不断将“追赶超越勇争先”工作要求落在实处。

制定责任清单,推动责任落实。县委扎实履行“第一责任”,积极部署安排反腐败工作,层层夯实责任,年初,召开了县委常委会,研究部署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并及时制定了县委常委会班子、县委书记、县委常委及各镇各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县委书记带头履行责任,以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会议精神、县纪委全会、作风建设月等活动为契机部署工作任务,不断推动责任落实。

深化作风建设,加强教育引导。今年元月份,开展了以增强“四种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提升工作效能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月”活动,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上班期间缺勤脱岗、扶贫领域违纪等问题进行了书面通报。针对元旦、春节重要节点,分3批次15个明察暗访组,深入到12个镇、85个县直部门开展了暗访检查,让“作风建设”作为常规工作掷地有声。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清风岚皋”微信平台、党员干部教育“19226”服务平台和廉政短信平台发送廉政教育信息20余批次。以“杜氏家规”为引领,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学习,抓好家规家训家风建设。

突出执纪特色,提升执纪效果。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用早、用准、用足“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截止目前,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3件,其中诫勉谈话5件,警示提醒17件,通报批评1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办理容错纠错案件1件。始终坚持惩治腐败不手软,着力减存量、遏增量,今年1至2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36件,同比增长64%,立案15件,同比增长67%,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同比增长200%。严惩“小微腐败”,使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坚决查处,截至目前,全县12个镇初核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7件,立案2件。

规范机构设置,深化巡察监督。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已全面到位。选优配齐了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调整优化了巡察工作人才库。目前,2017年第一期5个巡察组已全部进驻相关单位开展巡察工作。巡察办总结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问题清单”“意见建议清单”和“问题线索台账”,不断强化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已有24个单位在县党风廉政网公开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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