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向中小学校派驻兼职纪检监察信访维稳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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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教育系统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汉滨区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在全区中小学校中推行派驻兼职纪检监察信访维稳员制度,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该项制度从兼职纪检监察信访维稳员应具备的条件、任用程序、工作职责及管理四个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一是规定了兼职纪检监察信访维稳员应具备的条件为热爱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政治上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熟悉有关政策法规,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思维敏捷,正直公道,工作以来没有任何不良反应教龄在3年以上的中共正式党员,原则上优先在单位党(总支、支部)副书记或工会主席中选用。
    二是规定了兼职纪检监察信访维稳员的任用程序为民主推荐、所在单位党组织向区教育局书面推荐、区教育局考核、审查后发文任命。
    三是规定了兼职纪检监察维稳员的职责。协助主管局抓好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党员党纪、政纪教育,抓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制定所在单位落实上级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具体措施;对所在单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教师“走读、从事有偿家教、兼职第二职业、乱收费、挖苦体罚学生”等有关明令禁止的及其违背师德要求的行为;负责对所在单位涉及教师、社会群众反映的违纪问题进行初核初查;对所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到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填写相关表格档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随时发生随时登记处理;对所在单位收支情况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所在单位财务收支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有无违反规定设置小金库、账外账情况;有无违反规定截留、挪用、转移、克扣教育公用经费情况;有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发补贴、奖金情况;参与所在单位重大事项决策。对所在单位建设项目、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参与教师职称晋升、分级晋岗、绩效工资方案的审定工作;及时向区教育局纪委报告当地廉情和舆情,完成区教育局纪委和所在单位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建立完善的资金档案;每月向区教育局纪委上报一篇有价值的信息和宣传稿件,有效宣传所在单位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所取得的新成效。
    四是规定了兼职纪检监察信访维稳员的管理:兼职纪检监察信访维稳员直接对本单位党组织和区教育局纪检监察信访机构负责,其工作量纳入单位绩效工作量计算之中,对其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参加所在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对所在单位出现的违纪行为、不正之风失察不纠或隐瞒不报,对出现的信访苗头和信访案件不积极化解以及对上级部署的工作落实不力,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文章来源:汉滨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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