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阴县按照中省市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强化工作纪律为抓手,全面推进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一是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二是对检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三是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四是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五是对治理过程中顶风违纪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并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六是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七是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对“小金库”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举报,凡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已查出并收缴入库的资金、罚款、税款总额,给予相应比例资金奖励。
文章来源:汉阴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