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紧箍咒”管住“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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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岚皋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狠抓事关群众生活的各项收费工作,立足制度建设,规范部门收费行为,清理各项违规收费,全面落实各项国家减免收费政策,优化环境,让利于民,获得社会各界好评。
    “阳光”收费杜绝“暗箱”操作。通过网站、电视、公示栏等渠道将涉农涉企收费项目流程、时限向社会全面公开,并将其编印成册,发放村组群众、个体企业代表。同时,事涉依法变更的收费项目,相关部门在10日内进行即全方位公开,并报县纠风办、财政局、物价局备案,全年共对116项涉农涉企收费依法公开。
    制度建设拆除私设“金库”。推行“一票二证”制度,部门亮证收费,群众验证交费;规范罚没收入管理,将其纳入财政监管范畴,实行收缴、罚缴分离,罚没事项实现“票据统一制定、资金财政代管、收入专户储存”,从根本上拆除“小金库”,将全县120万余元执法执纪暂扣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全民监管抑制违规“冲动”。推行联合监管机制,县财政局监管收费票据、资金,县物价局监管收费依据、标准,县监察局专司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建立“内外”两层监督网,打造人大、政协定期监察,纪委明察暗访,“县长信箱”、“局长热线”公开接受举报的“体内监督”网,聘请185名群众代表、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为收费监督员,在县政府网站设立“规范收费专栏”,鼓励群众通过网络监督收费,织牢“体外监督”网;推行涉企检查,收费报备制,凡涉企检查、收费行为必向纠风办报备后,方可实施。
    “一究到底”震慑顶风行为。将规范收费工作纳入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党风廉政考核、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对其责任主体一究到底,全年共监察12个执法部门37项收费项目,纠正3起违规行为,清理违规收费100万余元,警告处分5人,责令纠错3人,警示训诫7人;重点监察各收费单位投诉处理落实情况,对忽视群众投诉、不规范处理投诉的单位,轻者给予责任人警示训诫,两次以上进行全县通报,造成严重后果者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文章来源:岚皋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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