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救灾工作纪律,提高救灾工作效能,确保生产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有序、有力、有效进行。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救灾重建各项工作要求,县纪律效能督促检查组迅速召开会议,制订工作方案,及时安排落实。
一是召开会议,制订方案。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纪律效能督促检查组组长徐郧顺及时组织召开县纪律效能督促检查组工作会议,迅速传达了县生产救灾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纪律效能督查工作要求,安排落实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并积极组织制订工作方案。
二是分组督查,定期通报。在县纪律效能督促检查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设立乡镇部门工作纪律效能督查组。主要检查各级各部门执行上级决策情况、作风效能情况、规范管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灾民安置和恢复重建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设立各级干部工作纪律效能督查组。主要检查各级党员领导及干部职工执行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导干部到岗及发挥表率情况;县直机关驻村帮联受灾户工作情况;干部职工联系受灾户工作情况。设立救灾款物发放使用督查审计组。主要检查救灾款物登记接收使用的规范管理、公开监督和有无不良反映等。三个小组按照统一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每月定期对纪律效能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三是严格要求,夯实责任。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自觉遵守救灾重建各项纪律规定,积极组织群众开展救灾重建,确保救灾重建工作的快速有序推进。增强监督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协作,积极履职,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实行定期报告。严格落实驻村干部管理,切实做好“五个一”和“六个坚持”,认真做好党员领导干部职工联系受灾户等工作要求,积极帮助群众恢复生产进行灾后重建。严格落实副科级领导干部日志月报告制度等。严肃工作纪律。对救灾重建期间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全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及纪律效能情况严格监督,严格检查,对违纪违规行为迅速查处,实施责任追究,确保救灾工作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文章来源:紫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