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至6月份,市、区陆续批转群众问题督办单,要求就反映汉滨区石梯镇大石、双联两村在丹江治理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拖欠40余农户租地、青苗、工人工资等各类补偿款约25余万元资金的问题。区纪委接到批转后,立即安排第七片区纪工委书记牵头,分别组织本委效能室、区水利局、镇政府、镇纪委及工作人员,于2013年5月初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分别进行梳理,并迅速成立了三个专项工作组。
一是信访摸排组,由镇纪委书记和一名副镇长任组长。各参与单位为成员,就两村村民反映的具体问题进行摸排,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案;二是专案调查组,由区纪委效能室牵头,其他部门配合,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三是资金兑付组,由该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水利局为成员,施工人员配合,对下一步落实解决的资金按户据实逐户兑付到位。经过近几个月的深人摸排核实,调查发现,两村存在几十户农户集体长期上访的原因为,该工程于2010年9月由长兴公司中标,中标价141万于元,该公司借用资质将项目中标后,实际交由当地一社会人员和本镇一名在职干部具体承包实施。二人因不具备施工能力,时长与周边群众没有处理好各种关系,在项目实施一年后,只实施完项目总造价113余万元决算后,就放弃施工,故造成部分农户人工工资及各类补偿款无法兑付。
截止目前(10月20日),第七片区纪工委已责成施工方将拖欠40余农户26万余元资金交由镇政府负责合理兑付,现该镇已将此资金基本兑付完毕;群众长达3年的长期上访问题得到解决。现区纪委就公司借用资质行为将责成汉滨区住建局作进一步处理;涉及镇干部参与承包工程的违纪行为,区纪委已依据相关规定就责任人的违纪行为,责成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