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好中纪发〔2009〕9号文件精神,县编制委员会增加县纪委监察局编制4名。近日,镇坪县纪委通过公开选调的方式,正式调入4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在镇坪纪委监察局属首次,在全县也是首次。
明确选调资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奋,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现任国家公务员,身体健康;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
严格选调程序。一是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党政纪法规、县情、公文写作与处理等,重点是公文写作。二是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不超过选调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三是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不超过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四是确定。根据考察情况,由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选调职位类别名额1:1的比例提出拟调人员建议名单,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送县组织、编制、人事部门备案,并办理调动手续。
精心组织实施。公开选调工作由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组织、人事、编制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经过笔试、面试、考察三个环节,最终从16名考生中择优录取4名调入纪检监察机关。
文章来源:镇坪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