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积极探索健全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的创新做法,在全县推行以“民主提事、民主决事、民主管事、民主监事”为主要内容的“四民工作法”,全面推进村级民主管理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一是民主提事,集智于民。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民小组等组织或村民个人根据本村的实际,对村内事务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落实村民参与权。对村集体资产使用管理等重大村务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议题提交村委会,村委会将议题报村党组织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具体处理“议案”。
二是民主决事,行权于民。落实村民决策权,通过“张榜公示、综合酝酿意见、拟定表决方案、户户签字表决、疏导解释工作”等环节,把“议案”向村民公示,在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和反复酝酿的基础上,拟定供村民表决的处理方案,公示征求村民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后提交村民签字表决,将表决结果向村民公布。
三是民主管事,自治于民。把民主决事通过的有关事项,由村“两委”、村民理事小组共同参与付诸实施,落实村民管理权。民主理事小组对村委会负责实施的村民决议事项的进展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议和监督,并将审议监督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布。
四是民主监事,取信于民。由村民对民主提事、民主决事、民主管事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并由村党组织督促村委会提出相应的措施给以解决,落实村民监督权。
文章来源:汉阴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