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三转”转出履责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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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汉滨区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通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突出主责、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转出履职新活力,开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

瘦身:聚焦主业

按照中省市纪委关于内设机构调整思路和要求,理清职能定位,理顺工作关系,履行好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这个主责,对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整合和重组。在不改变原有机构和人员编制数量的情况下,将党风廉政室与纠风室合并,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执法监察室与效能室合并,设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同时案件检查室由过去的1个增设至3个,人员编制由过去的3名增加至9名,充实配强一线办案人员,实现了将主要力量向查办案件倾斜的目标。

强化对镇办纪委和派驻机构的指导管理,建立并完善了查办案件工作目标考核、定期通报制度,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工作泛化、职能异化、主业弱化的问题,正确处理好监督和管理、主业与副业的关系。实行片区纪工委制度。充分整合部门纪委、派驻纪检组和镇办纪委的办案力量,将全区34个镇办、74个区直部门划分成8个片区,设立8个片区纪工委。片区纪工委在区纪委常委会的直接领导下,联系指导片区镇办、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牵头处理片区群众来信来访,协助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案件等工作,从机制上整合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聚焦查办案件主业;同时,通过定期开展《干部讲堂》、《清风讲坛》等活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能力和自身素质,着力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不想办、不愿办、不会办”的问题。

参照省市纪委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方案,及时清理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84个,仅保留10个。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切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同时,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对全区各部门现有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等事项进行全面摸底,梳理取消132项行政审批事项。健全完善行政审批公开制度,推行“阳光审批”,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先后开展行政效能监察10余次,累计纠正问题20余个。接受社会监督。

转身:突出主责

坚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不动摇,强化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这两项职能,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这三个重点。以事不避难的责任担当,乘势而上、迎难而上,努力把“三转”推到更高的层次、更广的层面。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狠打“老虎”、勤拍“苍蝇”。今年1-6月份,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163件,初核116件,其中初核了结78件,立案38件(公检法移送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9人,其中科级干部6件6人,初核数、立案数和处分人数较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42%、73%和96%,挽回经济损失235万元。

持之以恒纠 “四风”。该区紧跟中省市纪委部署,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狠刹不正之风,带动日常风气好转。今年五一期间,区纪委严肃查处了2起违规使用公车行为,分别对2名违纪人员给予警告处分,并公开点名曝光。出台了村级两委换届“六点建议”,提早预防即将在村级两委换届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杜绝不良之风,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充分发挥协调、督促作用,主动与公检法等部门加强联络,实时掌握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避免党员干部受到法律制裁而逃避党政纪的处分现象。6月份,区纪委组织召开了由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组成的反腐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听取了检察、审判、公安、审计机关自2013年1月以来,党员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有罪判决、违反治安管理等情况。仅检察机关一年以来,查处职务犯罪党员干部18件38人,其中党员24人,干部14人(公务员11人),审判机关定罪处刑党员、国家工作人员14人。形成信息共享,查处一人,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目的。

强身:严明纪律

“三转”能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内设机构调整到位后,能否及时有效开展工作,关键取决于我们干部的作风和能力。打铁先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该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查纠“四风”。

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先后出台了《委局领导班子改进工作作风暂行规定》、《委局机关厉行节约制度》、《委局机关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等纪律规定,从调查研究、文风会风、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方面对委局领导班子及干部提出了严格要求,实现了用制度管权、管人。

强化办案工作监督。出台了《关于严肃纪检案件办理工作纪律的通知》,对纪检监察干部办案纪律进行了重申。建立并完善了查办案件工作督促、约谈、办案跟踪回访等一系列制度。对19个上半年“零”办案镇办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中约谈。采取函询、电话询问、上门走访等方式,对委局机关和基层纪委办案人员廉洁文明办案情况进行调查回访。凡是回访中发现办案人员存在违纪问题的,一律从严查处。上半年,累计对19起案件进行了跟踪督办,开展办案工作回访28次,回访调查对象33人,未发现一起办案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

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干部违纪线索查处机制。按照党管纪检、党管干部的原则,探索建立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双重监管”、“双查双报告”制度,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线索,由纪委和组织部门分类受理、相互报备,有效解决了“自己无法有效监督自己”的问题。通过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实现了对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行为的有效监督,切实防止对纪检干部监督“灯下黑”问题,提高了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文明办案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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