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用好“三项机制”新杠杆 适应能上能下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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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在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中,配套出台《镇坪县重点工作实绩档案制度》,提高行政效能,适应三种常态,让肯干的受激励、慢干的受鞭策、不干的受惩戒,向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的干部“亮剑”。

规范“上”的流程。制定了《县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动态管理县管后备干部库,从严执行常委会、全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办法,干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酝酿、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记录详细、资料完备。优先重用想干事、能干事的实干型干部,在2016年6月镇党委换届中,对表现优秀、群众认可、反响良好的10名年轻干部予以提拔使用,其中新提拔使用对象中包括优秀村干部1名、大学生村官1名、镇事业单位干部5名和县直部门下派的“第一书记”2名;对8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平级重用。

畅通“下”的路径。根据中央规定的干部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健康原因调整和违纪违法免职的六种“能下”情形,结合《镇坪县科级领导干部末位淘汰制实施办法(试行)》,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调整力度,坚决调整不守纪律规矩、不能进取作为的干部,形成了择优汰劣用人机制。工作中,既严格执行干部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等制度规定,又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问责追究等的工作力度,对于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的干部,根据其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区分不同情形,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进行。今年以来,3名领导干部分别因涉足民间举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违反交通法规损坏领导干部形象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违反组织、廉洁、工作纪律等问题,不胜、不适宜担任领导职务,先后免去相应职务。

强化“下”的管理。除因身体、年龄、超越底线违纪违法“下”的外,坚持积极鼓励和帮助下的干部,使其认识到“能下”不是为了处理干部,而是为了锻炼干部,不是惩罚措施,仍有上的机会,避免“一下定终身”的负面效应。在2015年超职数消化工作中免职的21人,采取考核不变、待遇不变的激励方式,通过一年多的考察,今年以来,先后有14名表现优秀、群众公认的干部再次走上了新的领导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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