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三项检查”工作做到三个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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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项检查工作启动以来,通过各牵头单位和部门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三项检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三项检查”工作有序推进、扎实开展,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相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做到分工协作,统一行动。一是由县纪委监察局和县经贸局负责,认真做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贯彻中纪委“七项要求”检查工作;二是由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牵头,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纠风办配合,认真做好检查清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工作;三是由县财政局、人劳局、城建局、扶贫办、民政局牵头,纪委监察局、审计局、地税局、纠风办配合,认真做好财政资金(民生“八大工程”资金)、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款物的检查工作。通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确保了“三项检查”工作稳步推进。强化检查内容。针对不同业务特点和职责分工,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开展“三项检查”工作。一是对照中纪委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重申并提出的七个方面的要求,逐条检查落实情况。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各企业领导人员都能较好的贯彻落实中纪委“七项要求”,没有发现在廉洁自律方面有违纪违规的现象。二是认真清理纠正配置和使用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截止目前,全县共清理公务车辆112辆,其中越野车22辆,小轿车67辆,其他车辆23辆,除上级配车、赠车以外,县本级配备购置的车辆没有发现超编现象。同时,由县财政局牵头,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镇坪县公务车辆购置备案制度》、《镇坪县公务车辆管理试行规定》,起草制定《镇坪县车辆编制管理规定》、《公务车辆控购办法》、《公务车辆报废处置管理办法》,着力建立公务车辆管理长效机制。三是认真检查财政资金、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强化工作措施。为确保全县“三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集中人力、集中物力、集中4个月的时间打好“三项检查”工作攻坚战。一是动员部署阶段。做到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工作重点、明确工作单位及责任人;二是自查自纠阶段。按照工作方案,突出查找存在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县政府审定;三是重点检查阶段。从5月中旬开始,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牵头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看、座谈等形式,对相关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四是总结整改阶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扎实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提高检查的效果。

  

文章来源:(镇坪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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