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纪委、监察局在“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中采取得力措施, 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实行委局领导包抓。县纪委监察局领导按照班子分工,分别抓好联系镇、部门的案件质量提升工作,坚持深入到办案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二是严格标准,认真评查。针对2008年以来全县各级查结的60件案件,按协作区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人力,逐卷从事实与证据、定性与处理、手续与程序、材料与文件、执行与落实等九个方面严格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逐项登记。对典型案例点评,以案代训,开展业务指导,促进整体办案水平的提高。
三是认真整改,规范提高。针对16件案件中存在的23个问题,县纪委建立了台账,制订了整改方案,做到“四明确”,即:明确整改的内容、明确整改的措施、明确包抓的责任人、明确整改的时限。对今年目前办结的12件案件,严格把关,不允许出现任何问题。
四是探索创新、完善制度。针对这次活动中查找出的重点问题,抓住影响案件质量关键环节、程序,该县正在调研、制定建立新的配套制度。比如:针对平时工作中不细致,不规范的问题,正在着手制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强化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并重,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针对农村党员干部工资待遇增加,但因违纪受到处分后,在执行处分决定中无章可循的情况,会同组织部门制订《农村党员干部执行处分决定的暂行办法》,对农村党员干部因违纪受到处分后的宣布、影响工资、考核、入档、解除、评优评先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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