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纪委安纪办发〔2011〕40号文件要求,镇坪县纪委监察局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通过认真学习,精心组织,现已圆满完成一、二阶段的工作任务。
一是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责任。县纪委监察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上对活动方案进行了传达贯彻学习,明确了活动的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研究制定了本县的具体实施办法,落实了由审理室主任具体抓好落实的工作责任。
二是强化业务理论学习,提升案审人员能力。为了开展好“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我县把提升案审人员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是加强基础理论学习,鼓励审理干部加强各类科学文化知识的自学,不断拓展知识面。二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审理干部主要学习了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重温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中纪委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为开展好“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打下了坚实的理论业务基础。
三是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注重制度创新落实。2008年以来,全县共立案17件,审结案件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在对三年来的案件审理工作进行认真自查中,一是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对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条规依据、定性量纪等实体进行自查,同时对取证方式、途径、办案措施等办案程序是否正确规范也进行了审查。二是对处分决定的执行进行检查,着重审查处分决定所涉及的年度考核、工资变动等落实情况是否正确。三是对“乡案县审”和“案件公开审理”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
文章来源:镇坪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