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白河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将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作为案件查办工作的重点,明确责任,夯实措施,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全年共初核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线索27件,转立案1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加强线索排查,落实办案责任。县纪委组织精干力量,对近3年来信访举报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线索进行筛选排查,主动从舆情、网络等渠道多方收集线索,在监督检查和办案中发现、深挖线索。对排查出的线索,按照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明确包案领导、办案人员和办结时限,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落实到位,集中力量重点进行查处。
二是突出办案重点,化解信访问题。在集中查处中,结合本县实际重点查处了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征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的案件;违规征地拆迁、严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欺压群众的案件;干扰、破坏甚至操纵基层选举的案件;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通过集中力量办案,化解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让群众直接感受到反映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合理诉求得到回应,自身利益得到维护。
三是实施工作创新,健全办案机制。在查办案件中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年”活动,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了信访举报、部门协作、快速查处、督查督办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全县56个单位和18个村建立了规范化信访接待室,实行了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确保信访举报渠道畅通;完善了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将全县12个乡镇和56个部门划分为4个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一名常委负责,2个业务室具体联系,进行业务指导,全年通过协作区初核线索5件,立案4件;制定了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加强与公检法、财政、审计等执法执纪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了整体办案合力;制定了信访举报快速反应制度,对群众的举报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及时反馈;对疑难信访问题实行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妥善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加强案件的督查督办,严格实行案件考核管理,实行责任追究。
四是加强源头治理,发挥治本功能。在查办案件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推进源头治理。实行案件通报制度,将典型案例通过印发案件通报、召开案件研讨会等形式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进行曝光,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注重发挥办案综合效果,对带有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的违纪违法案件,除形成调查报告外,还要求调查组写出违纪案件剖析报告,解剖违纪违法的根源,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今年,该县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共下发监察建议11份,提出监察建议60余条,协助基层单位建立完善了3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促进了发案单位各项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文章来源:白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