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利县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创新党务公开平台,规范运作,努力探索党务公开新机制,让“阳光党务”深入人心,有力地推动了县域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加强领导,紧贴实际抓落实。县委高度重视党务公开工作,按照“领导带头、先行试点,抓点示范、全面推进”的思路和“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印发了《进一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公开内容细化为七个常规公开和党务工作热点焦点问题公开共八个方面。目前,全县已落实党务公开的镇党委11个,覆盖率达100%;机关党委党组116个,覆盖率达100%;村党支部190个,覆盖率达100%;城区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43个,覆盖率达100%。
把握关键,规范运行求实效。始终坚持以打造“阳光党务”为目标,以拓宽载体为抓手,以丰富内容为重点,把握关键,规范运作,确保了党务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一是公开内容重点突出。修改和完善了党务公开目录,把公开内容规范为中心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和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方面,为推动全县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以党务公开为有效载体,构建了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在选拔推荐环节,通过党务公开栏发布公选职务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干部职工和符合条件者以组织推荐、干部群众推荐、个人自我推荐的“三推”方式进行广泛推荐;在组织考察环节,通过党务公开发布考察预告,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全面接受对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工作的全程监督;在任前公示环节,对拟任对象的基本情况、拟任职务以及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结果等进行公开。建立各级领导班子公开栏,将领导班子成员的姓名、照片、分管工作、联系电话等纳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工作落实;把各级领导班子和个人民主生活会上查摆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纳入党务公开,接受群众对对整改落实问题的监督,以监督促进整改;公开党费收缴账面管理情况、党员发展、评优评先、表彰奖励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广泛接受党员、党组织和社会监督。二是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在实际操作中,针对不同内容科学设定公开形式,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务公开覆盖面,提高党员群众的参与率,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对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知、工作通报、宣传栏、党员活动室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向全社会公开的,通过县有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县委远程教育设备、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和发送手机短信等渠道进行公开。同时,积极整合公开资源,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厂务公开等进行统筹考虑,既充分利用了各项公开的软硬件设施,又借鉴各项公开的良好工作机制,突出了党务公开应有的特点,达到了协调运转、互相促进的效果。三是公开程序规范有序。在党务公开工作中始终遵循“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设立《党务公开登记簿》,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审核人逐项登记,归档备案。公开后,党组织又以适当方式听取党员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党员群众提出的疑问,及时的作出解释,对党员群众提出的要求及时的予以答复。
积极创新,完善制度促长效。以完善长效机制为突破口,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使党务公开工作由试点推行走向全面推进,促进了党务公开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一是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在管权用权方面,健全完善了各级党委(党组)的《议事规则》,制定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内重大决策征求党员意见和重大情况向党员通报等制度,规范了“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决策程序,使党务公开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在选人用人方面,推行公开评议制度,相继出台了《平利县公开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平利县公开评议结果运用暂行办法》,把评议结果作为班子考核评价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作为评先树优和后备干部确定、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在办事服务方面,结合政务公开完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的实施措施和具体办法,确保了制度落实。二是强化社会监督机制。为保证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各单位都建立了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代表作为监督员,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意见征求表、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监督和管理,形成“上级组织、党员干部、社会各界三位一体”的有效监督体系;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及时将党务公开的有关情况进行宣传报道,促进党务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三是严肃责任追究机制。相继建立了党务公开责任制、意见反馈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配套制度,把党务公开制度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明确提出了对拒不执行党务公开制度或在党务公开活动中应付差事、弄虚作假、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责任追究,确保了全县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通过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工作,有效增强了党务工作透明度,保障了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了各级党组织的公信力,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力地推动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文章来源:平利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