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提高党政纪案件审理质量,保障被处分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石泉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务实创新,党政纪案件公开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8月底,公开审理案件3起,处理违纪人员7人。通过对案件公开审理的探索与尝试,提高了审理质量、强化了监督机制、保障了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深化了案件的结果运用。
侧重四类案件,积极推进创新。该县在适用公开审理案件选择上坚持严守法规、本人自愿、慎重选择、严格审批的原则,着重选择影响较大、被调查人对认定的违纪事实有异议、具有典型教育意义、被调查人要求公开审理的四类案件,使公开审理工作在不断思考与探索中也不失严谨,暨初始阶段就保证了其审理方式的严格性与公正性。建立五项制度,确保有章可循。为了使公开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该县结合实际,在《石泉县纪检监察机关公开审理试行办法》的基础上,又制定了《石泉县纪检监察机关党政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试行)》、《石泉县规范党政纪案件公开审理运行流程制度》、《石泉县纪检监察机关公开审理案件申请核准及指定制度》、《石泉县党政纪案件审理对象度回访制度》四项制度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书,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操作流程,使公开审理工作有章可循。实抓三个环节,严格把关流程。该县将党政纪案件公开审理纳入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整体工作部署,在制定的《石泉县纪检检察机关公开审理试行办法》中明确了公开审理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组织形式和审理程序。在案件公开审理过程中,实抓三个环节,通过感召式的权利告知、探讨式的审理谈话、敞开式的审理助辩,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审理质量。强化警示教育,凸显审理成效。在今年8月该县纪委审理的曾溪镇某村村干部贪污一案中,审理组集合实际,通过与镇纪委调查组一齐深入基层,列席参与该村支部大会讨论的方式,经调查组对案件的陈述、被审理人的辩述和各参会党员的讨论发言,将案件公开审理工作贯穿其中。经过公开审理后,被审理人当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纪事实,同时也给在场的每一名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教育课,更有党员干部感慨:“这种公开审理的新方式,让我们觉得你们纪检监察工作不再那么神秘,既不失公正,还能让参与者各抒己见,支委的干部、党员群众和村民代表有了难得的交流,而且更像是上了一堂法纪法规的教育课,我们每个人都心服口服、受益匪浅”。
党政纪案件公开审理的新平台,不仅扩大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层面、细化了案件审理过程,同时也给予了违纪党员、干部更充分的申辩权,使其更加明晰自己的错误事实,也让更多的人受到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意识,有效的预防和遏制了违纪案件的发生。作为审理工作的一个发展趋势和方向,县纪委监察局将带领全县监察系统继续努力实践,以此不断推进案件公开审理工作的改革创新和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