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纪委建立健全信访案件办理六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信访件的收集、初核、转办、督办和查办力度,今年以来,共受理范围内信访举报38件,初核38件,其中信访了结18件、转立案20件,结案20件;处分28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较上年同期相比,信访总量上升8.57%,立案案件上升11.11%。
一是定期统计督办制。每季度对各镇、各部门来县纪委上访和县纪委交办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对纪检信访案件办案滞后的镇和部门,由县纪委信访室(案管室)负责督办,促使依照办案时限及时进行调查办理,年底并将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二是协调指导办理制。实行县纪委常委、室主任包镇、联系部门的包片工作制,对涉及各镇、部门的信访案件,让各包片常委阅知,协调、指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查办。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包片常委启用办案协作区办理。严格执行初信初访首办负责制,对疑难的信访案件,及时召开信访听证会,促使认真办理信访案件。
三是定期分析研判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信访案件分析会,县纪委常委听取信访案件办理情况,针对整个办案过程,提出领导和指导意见;针对办案发现的问题,集体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预判和预防。
四是案件办结审核制。一般信访案件由信访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办理结果,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及上级要结果案件由纪委常委会审核办理结果,对审核不过关的,要求及时进行补充调查。通过审核,增强镇、部门处理信访案件的责任意识。
五是办案倒查追责制。在对各镇、部门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检查中,发现有办信不及时、调查不细致、处理不彻底等情形时,县纪委迅速启动倒查机制,约谈办信单位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或追究相关责任,责令迅速依法依纪查清查实并准确处理信访所反映问题。
六是年度考核奖惩制。把办理信访案件、解决信访问题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办信态度不积极、效率不高、处理不及时不彻底的,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甚至恶性事件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